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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毛板桥水库生态综合治理与清淤增效工程EPC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华县毛板桥水库生态综合治理与清淤增效工程已由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楚发改农经〔2024〕7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华县国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及上级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华县国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原勘察、设计于2021年启动。由于政策调整项目重新立项,招标主体变更,现已终止原合同,原承包人退场,债权、债务已结清,招标人对本项目未开展的设计工作及施工依法进行招标确定承包人。原承包人按原合同约定已完成了部分初步设计工作(原招标人已经认定原承包人完成部分的设计成果),新承包人在承接本工程后须无条件接受经认定原承包人完成部分的设计成果,并按照合同约定优化原有的设计成果及本项目的后续设计服务、建设,直至项目竣工验收。

2.2.建设地点:楚雄州南华县毛板桥水库

2.3.建设规模:南华县毛板桥水库清淤方案,工程包括库区清淤工程、淤泥脱水干化工程、库岸水生态治理区建设工程、入库河道防洪治理工程、环湖巡库道路建设工程、进场道路建设工程、堆渣区建设工程等建设内容。总投资39054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29489万元。

2.4.计划工期:36个月。

2.5.招标范围:南华县毛板桥水库生态综合治理与清淤增效工程的设计、施工实行全过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部分:完成满足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初步设计(未完成部分设计内容并对原承包人完成部分的设计成果进行优化、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各阶段的评审、施工图审查,施工过程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协调工作及指导监督、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工作范围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2)施工部分: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组织各阶段的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竣工图的编制、资料归档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6.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提供的设计成果文件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规定及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619-2013)》、《水利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规范》等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及规范,确保本项目初步设计通过相关部门审批、施工图满足施工需要、其他专项设计审查等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等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机构或组织,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项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3 拟任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待建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3.4 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5拟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与项目总负责人为同一人),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待建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施工单位)须具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7 施工企业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8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公司成立满一年,但不满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9 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工项目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水利工程类似设计服务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如合同不能反映业绩情况的,应附项目的批复文件或审查意见等证明材料)。

(2)施工业绩: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工项目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水利工程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10 拟投入其他人员要求: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设计人员、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本工程的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须为投标人正式在职员工(含分公司)并提供自2023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少于6个月连续的社会保险部门或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须有社保部门或机构盖章;

3.11信誉要求:

① 施工单位信誉良好,不曾受到处于有效期内的部级或工程所在地省、州(市)级“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提供承诺书;

② 投标人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联合体投标的需共同满足以上要求);

3.1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3家。(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方。(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3.1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0日08时00分至2024年3月  26日23时59 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入口: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12日08时30分。

5.2开标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08时30分。

5.3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入口: 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5.4开标地点: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5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1)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须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评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入口: 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点击〔智能开标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CA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为了不频繁更换CA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CA锁进行加密)。

(2)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

(3)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问题,可以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4)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入口: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交易指引”,选择“操作指南”选择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于投标人)自行学习。

(5)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的,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6)有关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未尽事宜,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在首页交易指引自行学习交易规则、交易流程、操作指南等相关内容。

6.其他要求

6.1异议(质疑)及投诉

6.1.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会上当场提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6.1.2鉴于已经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督,异议及投诉可以通过线上方式进行,也可采用线下纸质方式进行。直接参与具体项目交易的投标人线上异议及投诉,需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投标人”模块进行提交,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监督”模块进行提交。

6.1.3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通过线上方式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扫描上传。代理人采用纸质方式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给行政监督部门,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南华县国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0878-7213668)。

6.2投标保证金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自2023年5月1日起,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时,减免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本项目按相关规定应收取投标保证金80万元,按政策减免后本项目收取保证金30万元,减免率达62.50%,缴纳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云南省水利工程行业协会网(http://www.ynwea.c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华县国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龙川镇华强路公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878-7213668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新伽迪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昆明市官渡区新都总部基地B幢1单元10层1002室

联系人:罗建禄

电话:13308800797

行政监督单位:南华县水务局

监督电话:0878-7222129

 
 
 
收款单位:云南省水利工程行业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昆明穿金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53050 1905066 00000 594
联系方式:0871-65631383

备案号:滇ICP备11004531号-1
昆明市沣源路1号清水佳湖小区(东门)11栋202、203室
电话:0871-65631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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