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信息    信用评价查询         
  
 
 
招标公告
 
 
 
信用评价证书下载
 
三类人员证书系统
 
在线报名系统
 
安全标准化申报
 
团体标准申报
 
 
您当前的位置:
 

施甸县农业生产基地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旧城乡水系连通工程(施工监理、质量检测、造价咨询及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施甸县农业生产基地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施甸县人民政府《施甸县人民政府关于施甸县农业生产基地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施政复〔2023〕160 号),项目建设单位为云南施甸芯丰种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建贤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旧城乡水系连通工程(施工监理、质量检测、造价咨询及跟踪审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保山市施甸县旧城乡姚关镇。

2.2 项目概况:

旧城乡水系连通工程包括取水枢纽工程、三丘田水库加固整治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干管、支管、斗管安装及施工临时工程等。主要为建设取水枢纽工程1项,架设安装干管工程65353.00米、支管工程23675.00米、斗管工程158214.00米,改扩建道路11200.00米,修复道路10000.00米,人行桥1座,生产及管理用房(含装修及室外附属设施)250.00平方米及三丘田水库加固整治工程、其他建筑工程等。购进与安装工程区供水、供电及消防设备1项,变压器3台,柴油发电机1台,工具车1辆,交通车4辆。建设施工临时导流工程1项,临时道路14500.00米,临时仓库及综合用房400.00平方米及其他临时工程;配套建设环境保护工程及水土保持工程。

旧城乡水系连通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施甸县姚关镇和旧城乡两个乡镇。

项目投资估算金额为:约为51168.04万元。

2.3计划工期:36个月。

2.4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分别是

施甸县农业生产基地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旧城乡水系连通工程(施工监理)

施甸县农业生产基地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旧城乡水系连通工程(质量检测)

施甸县农业生产基地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旧城乡水系连通工程(造价咨询及跟踪审计)

2.5服务期:

施甸县农业生产基地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旧城乡水系连通工程(施工监理)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的所有合同项目完工资料整理和移交、达标投产、安全鉴定、竣工验收完成为止

施甸县农业生产基地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旧城乡水系连通工程(质量检测):自工程开工准备期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施甸县农业生产基地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旧城乡水系连通工程(造价咨询及跟踪审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经政府审计部门审计完毕,并向招标人移交全部审计资料之日止。

2.6招标范围:

施甸县农业生产基地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旧城乡水系连通工程(施工监理)包含但不限于合同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资料管理,组织协调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材料检验,受托参与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及保修期内可能出现的修复等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委托为准。

施甸县农业生产基地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旧城乡水系连通工程(质量检测):包含但不限于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承担施甸县农业生产基地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等进行的检查、测量、试验或者度量等任务,具体详见招标需求,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委托为准。

施甸县农业生产基地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旧城乡水系连通工程(造价咨询及跟踪审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基本建设程序和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审查、建设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情况审查、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跟踪管理及控制、完工结算审核、竣工决算审核及配合政府审计等。具体包括:①基本建设程序和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审查;②建设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情况审查;③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跟踪管理及控制:参与工程合同商务谈判及有关造价、计量支付、结算等条款的合理建议、审核工程进度款付、审核设计变更及经济签证、进行施工方案优化的经济比选、审核新增材料价格、审核新增工程综合单价、处理工程索赔及反索赔事项等。④完工结算审核:工程完工结算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配合政府部门的审计等工作;⑤竣工决算审核:配合财务竣工决算编制、审核竣工决算并出具审核报告、配合政府部门的审计等工作(上述工作内容应包含工程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水土保持工程以及环境保护工程等)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委托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甸县农业生产基地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旧城乡水系连通工程(施工监理)资格条件为:

3.1.1投标人须为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

3.1.2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含乙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1)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利工程专业),且注册在投标单位,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至少担任过一个类似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提供承诺书)。2)须配备监理人员8人及以上(包含总监理工程师),其中:配备监理工程师不少于4人(包含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专业须包含(不限于)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等相关专业;3)除非招标人提出,否则投标人不得撤换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驻地工程师与主要监理人员,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监理人员均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至2022年三年的年度经第三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如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以后应有的财务资料;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须提供验资报告及开标前一个月以内公司账户银行存款余额对账单,并承诺具有承担该招标项目的能力。

(3)信誉要求:公司信誉状况良好,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没有处罚或惩戒等不良信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间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网站的截图)。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施甸县农业生产基地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旧城乡水系连通工程(质量检测)资格要求为:

3.2.1投标人须为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还须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资质类别须包含: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和量测共4个类别)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

3.2.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至2022年三年的年度经第三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如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以后应有的财务资料;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须提供验资报告及开标前一个月以内公司账户银行存款余额对账单,并承诺具有承担该招标项目的能力。

3.2.3信誉要求:公司信誉状况良好,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没有处罚或惩戒等不良信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间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网站的截图))。

3.2.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且至少担任过一个类似质量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5现场质量检测人员要求:5人及以上(包含项目负责人),其中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少于3人并持有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

3.2.6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现场质量检测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2.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施甸县农业生产基地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旧城乡水系连通工程(造价咨询及跟踪审计)资格要求为:

3.3.1投标人须为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并满足:投标人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

3.3.2项目负责人要求:①造价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且注册在投标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②财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在本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3.3.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至2022年三年的年度经第三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如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以后应有的财务资料;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须提供验资报告及开标前一个月以内公司账户银行存款余额对账单,并承诺具有承担该招标项目的能力。【注: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和成员均需提供】。

3.3.4信誉要求:公司信誉状况良好,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没有处罚或惩戒等不良信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间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网站的截图)。(联合体投标的,均需满足)

3.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且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以联合体身份投标的,还需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出具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3.3.6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19日2024年1月25日23时59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保山市网(网址:http://ggzy.y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保山市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等)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19日09时30分

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yn.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云南省水利工程行业协会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信息

名称:云南施甸芯丰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响水凹水库南岸原水产站

项目联系人:赵峰

联系方式:15925034921

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建贤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同仁街(九隆名居商网)13号铺面

项目联系人:许文俊

联系方式:18288770539

 
 
 
收款单位:云南省水利工程行业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昆明穿金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53050 1905066 00000 594
联系方式:0871-65631383

备案号:滇ICP备11004531号-1
昆明市沣源路1号清水佳湖小区(东门)11栋202、203室
电话:0871-65631383


版权所有:云南省水利工程行业协会

滇公网安备 53010302000294号

微信订阅号
会员QQ群号
140603147
云水协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