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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城区防洪堤达标建设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阶段勘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景洪市城区防洪堤达标建设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阶段勘察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景洪市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现对景洪市城区防洪堤达标建设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阶段勘察招标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景洪市是云南省重点防洪城市,由于历史原因,城区防洪堤尚未达到规划防洪标准,城市经济建设、城乡居民生活易受洪水威胁。为健全城市防洪减灾体系,保障景洪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科学有效面对洪水灾害,保证景洪市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生态文明试验示范区、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中心城市”、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景洪篇章、打造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西双版纳州景洪样本、推进云南桥头堡建设发展战略提供可靠的防洪安全保障。

景洪市中心城区防洪标准尚未达到20年一遇,大沙坝、告庄、流沙河等堤防及护岸均未按照原批复标准建设,无法完成河道及堤防管理范围划界,限制了城市开发和基础设施的建设。亟需对景洪市中心城区防洪堤进行达标建设。本工程为景洪市城区防洪堤达标建设工程(一期)工程,范围为澜沧江右岸西双版纳大桥~流沙河左岸勐泐大桥段,长度约6.8km。工程拟采用空箱式防洪墙结构型式,工程总投资约4亿元,建安投资约3亿元。

2.2.招标范围

对景洪市城区防洪堤达标建设工程(一期)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工作(不含工程勘察成果分析),本次为一次性勘察,后续不再增加勘察工作。服务工作包括:钻探施工、现场抽水试验、注水试验、取样、岩土实验。工程勘察原始成果文件必须满足《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2009版)《堤防工程地质勘察规程》(SL 188-2005)、《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 56-2012)相关规范要求。完成勘察工作所需的外部协调、相关项目管理等工作。

2.3.服务期限

中标人按照工作计划和根据业主时间要求完成各阶段的勘察工作,以及为完成勘察工作所需的外部协调、相关项目管理等工作。具体服务期限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2.4.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要求,确保成果的合理性及准确性,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对提供的勘察资料负终身质量责任。

2.5.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于经济补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机构或组织,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资质要求: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3.3 财务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提供企业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单位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财政部门认可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

3.4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承诺在今后服务期限内未得到招标人同意不允许作更换;(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近三年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5.2投标人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并提供查询截图;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因本项目在进行各阶段的勘察工作的同时还需为完成勘察工作进行外部协调、相关项目管理等工作,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能力的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写明各单位的职责分工,必须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主体,即牵头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2日,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及其他招标资料(如有),数字证书(CA)办理相关问题咨询电话400-6727-666。

4.2 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云南省水利工程行业协会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景洪市水务局

招标人地址:景洪市嘎兰中路84号

联系人:马军

联系电话:0691-2124189 

招标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景洪市曼弄枫79号厚基大厦八楼   

联系人:苟燕

电话:18088108619

 
 
 
收款单位:云南省水利工程行业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昆明穿金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53050 1905066 00000 594
联系方式:0871-65631383

备案号:滇ICP备11004531号-1
昆明市沣源路1号清水佳湖小区(东门)11栋202、203室
电话:0871-65631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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